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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友们大家好鸭~
马上就要临近开学啦~
新的小海狮们激不激动?兴不兴奋呐?
小勤可是很期待见到大家呢!
录取通知书小海狮们也陆续拿到手了吧?
拿在手里的感觉是不是沉甸甸的感觉呢?
上大学固然开心
可是也会有家庭经济不理想的小海狮们和小勤说吐露心声
学费和生活费让小海狮十分苦恼。
不用担心~
小勤现在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学校针对这一情况实施的政策吧。
上海海事大学资助政策
一. 上海海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正常学制内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满足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详情请见《上海海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校园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向辅导员做助学贷款信息登记,并登陆上海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等待学院通知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学生事务中心初审贷款学生申请材料,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复审完毕后报相关银行终审。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6.承诺书
二. 上海海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认定范围: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认定机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设四级认定机构。(一级认定机构是班级(或专业)的民主评议小组,二级认定机构是学院的认定工作组,三级认定机构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级认定机构是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可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个档次。
特别困难档认定标准:
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已申请办理当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
特别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或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父(母)或学生本人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
5.家庭在上一年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6.父(母)或学生本人是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等、二等。
一般困难档认定标准:
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年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但若家庭遭遇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已申请办理当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优先申请调整为特别困难档。
一般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1.来自贫困边远地区、经济较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者,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2.父母有重病在身或有残疾,残疾等级为三等、四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3.双亲下岗、生活特别困难者;
4.家庭经济困难且多子女上学者;
5.家庭遭遇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年,从学校公示结束之日起生效,一年后自动失效,仍然困难的需要重新进行认定。
认定材料:
困难生的认定,均必备《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村、乡镇、居委会、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即可,须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的座机联系电话。通过认定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随《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份档案,不提供借阅、复印、查询等服务。
三.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校内勤工助学上岗学生条件如下: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各方面表现良好。
3.符合岗位所要求具备的条件。
4.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家庭经济困难且经贫困生认定小组认定为贫困的学生。
(2)具有岗位所需特长的学生。
(3)其他品学兼优的学生。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上岗学生招聘与管理
1.校内固定岗位原则上每学年末由勤办公开向全校学生招聘下一学年的上岗学生;临时岗位根据校内各部门用人需求随时公布招聘信息。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学生处资助中心网站或者指定现场报名,认真据实注册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
3.勤办根据申请学生的个人资料,以及按照各学院上报的贫困生信息库进行核实后,根据校内各用工部门具体要求和上岗条件,安排合适学生上岗。
由于校内固定岗位有限,除临时岗位外,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不得重岗。
每学年举行一次“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的评定,主要依据是其在勤工助学中的实际表现、工作业绩和部门考核。
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兼职活动和家教活动。
(想要兼职的同学记得关注上海海事大学勤工助学联合体的公众号哟~这里会实时更新校园兼职信息给小海狮们噢~)
四.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以下五类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二)学年奖学金;
(三)航海类专业奖学金;
(四)单项奖学金;
(五)社会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为了鼓励更多高中学习阶段品学兼优和在全国主要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报考我校,结合我校实际,设立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
第一志愿或A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满足条件者可申请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金额及评奖条件
评奖办法
1.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所在学院核实后统一报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核。
2.学生处负责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予以公布。
(二)学年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是在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中设立的奖学金,设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在本专业同年级范围内评定,依据比例要求,结合该奖学金评奖条件,按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评选。毕业班学生因毕业实习只进行第七学期的奖学金评定,第八学期参加优秀论文奖评选。
(三)航海类专业奖学金
航海类专业奖学金在航海类专业本科生中设立,分专业优秀奖学金和专业基础奖学金。
(四)单项奖学金
为奖励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各类比赛和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在发明创造方面为祖国为学校作出贡献,特设单项奖。单项奖学金分为社会工作优秀奖、文艺单项奖和体育运动单项奖。
(五)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政府、企业或个人的名义命名。
(申请表到学校官网下载哟~)
国家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1)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团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4)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以上就是小勤给大家找出来的相关资料啦~希望对大家都有用哟~(详情请见上海海事大学官网)我们都是祖国的花骨朵心尖尖,我们要相信党的领导相信党组织,切不可迫于经济压力尝试各种校园贷和相信校外贷款软件!!!小海狮们要擦亮眼睛坚守阵地噢~小勤期待大家都可以有愉快的大学生活~Bye~~
文字 | 上海海事大学官网
编辑 | 周航、韩冬
图文 | 来源于网络
审核 | 王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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