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引进。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在编在岗人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引进协议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岗位无空缺时,可通过“特设岗位”方式聘用到相应岗位。引进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乡镇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大学本科所学专业报考考生除外),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和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10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时限36个月);对新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时限36个月)。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补助费数额由企业与引进对象协商确定,同级财政按照《加强现代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的九条措施》等相关规定给予5-10万元安家补助补贴。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政策。引进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5年;对符合租住条件,但因人才公寓房源短缺,无法租住人才公寓的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提供3-5年的住房或适当的租房补助。引进人才还可享有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调任转任公务员、创新创业激励等多项政策支持(具体政策可登陆巴中党建网人才工作版块查询)。
九、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四川省巴中市2021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十、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等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十一、疫情防控提醒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
引进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2021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岗位表.xlsx
2.四川省巴中市2021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